獎學金

關於來臺大求學,您可能面臨的問題之一是如何在臺灣停留期間獲得獎助。臺大提供許多獎學金供學生申請,其中新生獎學金在您提交入學申請時即可打勾送出申請。此外,臺灣政府、各個系所及其他機構也為國際學生提供多種獎學金。

本頁所列出的獎學金主要針對國際學位學生(學士、碩士、博士),對於非學位計畫的獎學金(交換和訪問),請向您母校詢問相關資訊。有關在校國際學生的獎學金資訊,請參閱在校學生獎學金

所有金額皆以新臺幣(NTD)為單位;外幣金額僅為估算(USD 1 ≒ NTD 30)/ (EUR 1 ≒ NTD 32)。

學士生獎助學金


國立臺灣大學獎學金

已確定獲得臺灣獎學金之申請生,請勿重覆申請本校獎學金。

申請對象:
國際學位生皆可申請

獎助內容:
學雜費減免/補助 + 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 8,000 (USD 267) 或
學雜費減免/補助

備註: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,第二學期開始,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;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並提供收據給國際處後,再行補助。)

領取年限:該學系原定修業年限為止

續領條件:
大一升大二學業平均需達GPA3.0(含)以上、大二升大三學業平均需達GPA3.2(含)以上、大三升大四學業平均須達GPA3.33(含)以上。

申請方式:
欲申請者僅須於學位生線上申請系統中勾選申請即可,不須另外提供資料。

申請對象
透過國立臺灣大學海外高中推薦入學的僑生及港澳生

獎助内容:
學雜費全額補助 + 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 8,000 (USD 267) 或
學雜費全額補助

備註: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後,再行補助。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)

領取年限該學系原定修業年限為止

續領條件:
每學年學業總平均須達 GPA 3.38(含)以上

申請方式:
透過海外高中推薦申請入學之學生將自動列為獎學金候選人,不須另外提供資料。

申請對象
國籍:來自奧地利、捷克、愛沙尼亞、匈牙利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、波蘭、斯洛伐克8國

獎助內容:
每學期學雜費減免/補助上限 NTD 65,000 (EUR 2,010)
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8,000 (EUR 267)
(備註: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,第二學期開始,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;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並提供收據給國際處後,再行補助。)

續領條件:
大一升大二學業平均需達GPA3.0(含)以上、大二升大三學業平均需達GPA3.2(含)以上、大三升大四學業平均須達GPA3.33(含)以上。

領取年限
至多 4年

申請方式
符合資格之受獎者將自動申請此獎學金,不需另外提供資料。

申請對象:

國籍:來自英屬維京群島

獎助內容:

每學期學雜費減免/補助上限 NTD 65,000 (USD2,167)

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8,000 (USD 267)

(備註: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,第二學期開始,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;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並提供收據給國際處後,再行補助。)

續領條件:

大一升大二學業平均需達GPA3.0(含)以上、大二升大三學業平均需達GPA3.2(含)以上、大三升大四學業平均須達GPA3.33(含)以上。

領取年限:

≤ 4年

申請方式:

符合資格之受獎者將自動申請此獎學金,不需另外提供資料。

我國政府獎學金

請留意以下獎學金需直接向相關部會機關或臺灣駐海外代表處申請。臺大無法受理此獎學金的申請或提供詳細説明。如您對此獎學金有任何問題,請直接聯繫相關部會機關。

申請對象:
受獎對象以邦交國學生為原則。但外交部基於特殊考量得授予其他國家學生。

獎助內容
– 來臺及返國最直接航程單程經濟艙機票各1張
– 每月生活補助費:NTD 33,000(USD 1,100)
– 享學雜費優惠

領取年限4年

申請方式與續領條件:
請洽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辦公室

申請對象
國籍為外交部獎學金名額以外之國家

獎助內容
– 每學期學雜補助費上限 NTD 40,000(USD 1,333)
– 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 15,000(USD 500)

領取年限4年

申請方式與續領條件:
請洽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辦公室

申請對象
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,學業成績優良,品行端正,符合「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」第二條規定來臺就讀學士學位之僑生。
(一)頂尖僑生入學獎學金:申請人之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8分為低標,在全班百分之五內,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。
(二)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:申請人之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5分為低標,在全班百分之十內,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。
(三)獎學金申請人僑居地成績計算方式不同時,由受理申請之駐外館處及僑委會指定單位據此換算。

獎助內容
(一)頂尖僑生入學獎學金:每學年新臺幣26萬元,採續領審核機制,四年共計104萬元。
(二)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:每學年10萬元,採續領審核機制,四年共計40萬元。

領取年限以僑委會公告為主

申請方式與續領條件:
請洽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

其他獎助學金

以下獎助學金將由各提供單位自行核發。

獎學金將授予於特定領域修習之學生,各學位皆可申請。此獎學金適用於太平洋島國論壇成員國及臺灣承認的大學。

申請資格:
國籍: 須來自太平洋島國論壇成員國
年齡:35歲以下

獎助內容:
– 學雜費補助
– 生活費
– 醫療險
– 教科書
– 來回機票

申請方式與續領條件:
請申請者自行洽PIF

研究生獎助學金


國立臺灣大學獎學金

已確定獲得臺灣獎學金之申請生,請勿重覆申請本校獎學金。

申請對象:
所有國際生皆可申請(建議先與系所可能的指導教授聯繫,以利獎學金申請)

獎助內容:
– 每學期學雜費減免/補助上限 NTD 65,000 (USD 2,167)
– 每月生活補助費

學位每月生活補助費
碩士NTD 8,000(USD 200)
博士NTD 10,000(USD 333)起
NTD 10,000 – 文學院、社會科學院、法律學院、管理學院
NTD 15,000 – 理學院、工學院、醫學院、生物資源暨農學院、電機資訊學院、公共衛生學院、生命科學院

*國際學院提供的獎助學金請參考網站內容:https://i.ntu.edu.tw/
*重點科技學院提供的獎助學金,於學生錄取後會email通知申請流程

(備註: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,第二學期開始,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;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並提供收據給國際處後,再行補助。)

領取年限
碩士生 ≤ 2年
博士生 ≤ 4年

續領條件:
每學年由學院進行續領審查

申請方式:
欲申請者僅須於學位生線上申請系統中勾選申請即可,不需另外提供資料。

申請對象:
申請博士學位國際學生皆可申請

獎助內容:
– 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: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 40,000 (USD 1,333)
– 勤學博士生獎學金: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 20,000 (USD 667)

年限:
– 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 ≤4年
– 勤學博士生獎學金 ≤3年

續領條件:
獲獎人於每學年獎勵期間結束前一個月,須提出該學年度之學習成績、學術成果、作品產出及參與國際化活動等之完整報告,送交所屬申請單位進行評量及審核下一學年度之續領資格。

申請方式:
欲申請者僅須於學位生線上申請系統中勾選申請即可,不須另外提供資料。

備註:僅限九月入學。保留學籍者取消受獎資格。逕博學生請參考教務處的獎學金說明。

申請對象:
國籍:來自貝里斯、瓜地馬拉、海地、巴拉圭、聖克里斯多福、聖露西亞、聖文森7個友邦國
名額:每學年30名

獎助內容:
每學期學雜費減免/補助上限 NTD 65,000 (USD 2,167)
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 8,000 (USD 267)

(備註: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,第二學期開始,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;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並提供收據給國際處後,再行補助。)

續領條件:
碩士班:每學年學業總平均須達 GPA 3.5(含)以上
博士班:每學年由學院進行續領審查

領取年限
碩士生 ≤ 2年
博士生 ≤ 4年

申請方式:
符合資格之受獎者將自動申請此獎學金,不需另外提供資料。

對象及資格:
應屆於本校畢業並已獲碩士班或博士班錄取之國際學位生、僑生、港澳生;錄取碩士班新生,其申請前一學期之班排需為前50%。

獎勵金額及發放方式:
碩士班:NTD 100,000 (USD 3,333);於完成第2及第3學期註冊後,分別發放 NTD 50,000 (USD 1,667)。
博士班:NTD 200,000 (USD 6,666) ;於完成第2學期註冊後,發放 NTD 50,000 (USD 1,667) ,接下來連續3學期完成註冊後,分別發放 NTD 50,000 (USD 1,667) 。

續領條件:
每學年由學院進行續領審查。

申請方式:
符合資格者將自動受獎。

備註:若同時獲得本校其他獎學金者,仍可同時領取本獎勵金;若獲得政府或其他獎學金者,除非該獎學金有特別規定不得領取其他獎學金者外,皆可同時領取本獎勵金。

申請對象:
國籍:來自奧地利、捷克、愛沙尼亞、匈牙利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、波蘭、斯洛伐克8國

獎助內容:
每學期學雜費減免/補助上限 NTD 65,000 (EUR 2,010)
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8,000 (EUR 256)
(備註: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,第二學期開始,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;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並提供收據給國際處後,再行補助。)

續領條件:
碩士班:每學年學業總平均須達 GPA 3.5(含)以上
博士班:每學年由學院進行續領審查

領取年限
碩士生 ≤ 2年
博士生 ≤ 4年

申請方式:
符合資格之受獎者將自動申請此獎學金,不需另外提供資料。

申請對象:
國籍:來自英屬維京群島

獎助內容:

每學期學雜費減免/補助上限 NTD 65,000 (USD2,167)

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8,000 (USD 267)

(備註: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,第二學期開始,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;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並提供收據給國際處後,再行補助。)

續領條件:

碩士班:每學年學業總平均須達 GPA 3.5(含)以上

博士班:每學年由學院進行續領審查

領取年限

碩士生 ≤ 2年

博士生 ≤ 4年

申請方式:
符合資格之受獎者將自動申請此獎學金,不需另外提供資料。

我國政府獎學金

請留意以下獎學金需直接向相關部會機關或臺灣駐海外代表處申請。臺大無法受理此獎學金的申請或提供詳細説明。如您對此獎學金有任何問題,請直接聯繫相關部會機關。

申請對象:
受獎對象以邦交國學生為原則。但外交部基於特殊考量得授予其他國家學生。

獎助內容:
– 來臺及返國最直接航程單程經濟艙機票各1張
– 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33,000(USD 1,100)
– 享學雜費優惠

領取年限
碩士生 ≤ 2年
博士生 ≤ 4年

申請方式:
由申請者自行向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辦公室申請

申請對象:
國籍為外交部獎學金名額以外之國家

獎助內容:
– 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 NTD 40,000
– 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20,000

領取年限
碩士生 ≤ 2年
博士生 ≤ 4年

申請方式:
由申請者自行向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辦公室申請

申請對象:
來臺攻讀碩士、博士學位之東南亞/非洲大學現職講師

獎助內容:
每月獎學金 NTD 25,000

領取年限
碩士生 ≤ 2年
博士生 ≤ 3年

申請方式:
入學申請前,請先聯絡欲申請之系所辦公室並完成國際事務處申請入學系統;由本校將符合資格之錄取生提報教育部,教育部複審。

作業說明:
新南向
非洲

申請對象:
申請就讀博士班一年級之新生。(備註 : 以香港、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,不具申請資格。)

獎助內容:
– 每月獎學金 NTD 40,000

領取年限3年(於三年內畢業者,獎勵至畢業當月止。)

申請方式:
欲申請者請參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網站資訊

其他獎助學金

以下獎助學金將由各提供單位自行核發。

獎學金將授予於特定領域修習之學生,各學位皆可申請。此獎學金適用於太平洋島國論壇成員國及臺灣承認的大學。

申請對象:
國籍: 須來自太平洋島國論壇成員國
年齡:40歲以下

獎助內容:
– 學雜費補助
– 生活費
– 醫療險
– 教科書
– 來回機票

申請方式:
由申請者自行向PIF申請

申請對象:越南籍

獎助內容:
– 來回機票
– 學雜費補助

申請方式:
由申請者自行向越南肯特大學申請

申請對象:
印尼亞齊省籍博士生

獎助內容:
– 來回機票
– 學雜費補助
– 生活費補助
– 保險費
– 教科書

申請方式:
由申請者自行向印亞齊省政府申請

申請對象:
國籍:美國籍
系所:
全球衛生學位學程
農經專班

獎助內容:
學術交流基金會提供:
– 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25,000
– 新環境適應補助(一次性)NTD 36,000
– 來回機票
– 健康保險費
本校提供:
– 學雜費減免
– 國青宿舍免費住宿

領取年限2年

申請方式:
由申請者自行向傅爾布萊特申請

申請對象:
國籍:符合國籍
學程:農業經濟碩士學程

獎助內容:
– 來回程經濟艙機票
– 學雜費
– 研修時間住宿
– 每月補助 NTD 15,000
– 保險費
– 書籍費

領取年限2年

申請方式:
申請者須向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提出申請

申請對象:
國籍:「東南亞教育部長組織」(Southeast Asian Ministers of Education Organization, SEAMEO)成員國之國民,包括汶萊、柬埔寨、印尼、寮國、馬來西亞、緬甸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、越南及東帝汶
學程:全球農業科技與基因體科學碩士學位學程
年齡:35歲以下

獎助內容:
– 學雜費補助
– 生活零用金
– 日用品補助
– 健康保險
– 來臺機票補助
– 教科書籍

領取年限2年

申請方式:
由申請者自行向SEARCA申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