獎學金
關於來臺大求學,您可能面臨的問題之一是如何在臺灣停留期間獲得獎助。臺大提供許多獎學金供學生申請,其中新生獎學金在您提交入學申請時即可打勾送出申請。此外,臺灣政府、各個系所及其他機構也為國際學生提供多種獎學金。
本頁所列出的獎學金主要針對國際學位學生(學士、碩士、博士),對於非學位計畫的獎學金(交換和訪問),請向您母校詢問相關資訊。有關在校國際學生的獎學金資訊,請參閱在校學生獎學金。
所有金額皆以新臺幣(NTD)為單位;外幣金額僅為估算(USD 1 ≒ NTD 30)/ (EUR 1 ≒ NTD 32)。
學士生獎助學金
國立臺灣大學獎學金
已確定獲得臺灣獎學金之申請生,請勿重覆申請本校獎學金。
申請對象:
國際學位生皆可申請
獎助內容:
學雜費減免/補助 + 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8,000 (USD 267) 或
學雜費減免/補助
(備註: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,第二學期開始,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;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並提供收據給國際處後,再行補助。)
領取年限:該學系原定修業年限為止
續領條件:
大一升大二學業平均需達GPA3.0(含)以上、大二升大三學業平均需達GPA3.2(含)以上、大三升大四學業平均須達GPA3.33(含)以上。
申請方式:
欲申請者僅須於學位生線上申請系統中勾選申請即可,不須另外提供資料。
申請對象:
透過國立臺灣大學海外高中推薦入學的僑生及港澳生
獎助内容:
學雜費全額補助 + 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8,000 (USD 267) 或
學雜費全額補助
(備註: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後,再行補助。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)
領取年限:該學系原定修業年限為止
續領條件:
每學年學業總平均須達 GPA 3.38(含)以上
申請方式:
透過海外高中推薦申請入學之學生將自動列為獎學金候選人,不須另外提供資料。
申請對象:
國籍:來自奧地利、捷克、愛沙尼亞、匈牙利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、波蘭、斯洛伐克8國
獎助內容:
每學期學雜費減免/補助上限 NTD 65,000 (EUR 2,010)
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8,000 (EUR 267)
(備註: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,第二學期開始,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;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並提供收據給國際處後,再行補助。)
續領條件:
大一升大二學業平均需達GPA3.0(含)以上、大二升大三學業平均需達GPA3.2(含)以上、大三升大四學業平均須達GPA3.33(含)以上。
領取年限:
至多 4年
申請方式:
符合資格之受獎者將自動申請此獎學金,不需另外提供資料。
申請對象:
國籍:來自英屬維京群島
獎助內容:
每學期學雜費減免/補助上限 NTD 65,000 (USD2,167)
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8,000 (USD 267)
(備註: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,第二學期開始,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;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並提供收據給國際處後,再行補助。)
續領條件:
大一升大二學業平均需達GPA3.0(含)以上、大二升大三學業平均需達GPA3.2(含)以上、大三升大四學業平均須達GPA3.33(含)以上。
領取年限:
≤ 4年
申請方式:
符合資格之受獎者將自動申請此獎學金,不需另外提供資料。
我國政府獎學金
請留意以下獎學金需直接向相關部會機關或臺灣駐海外代表處申請。臺大無法受理此獎學金的申請或提供詳細説明。如您對此獎學金有任何問題,請直接聯繫相關部會機關。
申請對象:
受獎對象以邦交國學生為原則。但外交部基於特殊考量得授予其他國家學生。
獎助內容:
– 來臺及返國最直接航程單程經濟艙機票各1張
– 每月生活補助費:NTD 33,000(USD 1,100)
– 享學雜費優惠
領取年限:4年
申請方式與續領條件:
請洽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辦公室
申請對象:
國籍為外交部獎學金名額以外之國家
獎助內容:
– 每學期學雜補助費上限 NTD 40,000(USD 1,333)
– 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15,000(USD 500)
領取年限:4年
申請方式與續領條件:
請洽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辦公室
申請對象:
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,學業成績優良,品行端正,符合「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」第二條規定來臺就讀學士學位之僑生。
(一)頂尖僑生入學獎學金:申請人之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8分為低標,在全班百分之五內,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。
(二)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:申請人之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5分為低標,在全班百分之十內,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。
(三)獎學金申請人僑居地成績計算方式不同時,由受理申請之駐外館處及僑委會指定單位據此換算。
獎助內容:
(一)頂尖僑生入學獎學金:每學年新臺幣26萬元,採續領審核機制,四年共計104萬元。
(二)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:每學年10萬元,採續領審核機制,四年共計40萬元。
領取年限:以僑委會公告為主
申請方式與續領條件:
請洽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
其他獎助學金
以下獎助學金將由各提供單位自行核發。
獎學金將授予於特定領域修習之學生,各學位皆可申請。此獎學金適用於太平洋島國論壇成員國及臺灣承認的大學。
申請資格:
– 國籍: 須來自太平洋島國論壇成員國
– 年齡:35歲以下
獎助內容:
– 學雜費補助
– 生活費
– 醫療險
– 教科書
– 來回機票
申請方式與續領條件:
請申請者自行洽PIF
研究生獎助學金
國立臺灣大學獎學金
已確定獲得臺灣獎學金之申請生,請勿重覆申請本校獎學金。
申請對象:
所有國際生皆可申請(建議先與系所可能的指導教授聯繫,以利獎學金申請)
獎助內容:
– 每學期學雜費減免/補助上限 NTD 65,000 (USD 2,167)
– 每月生活補助費
學位 | 每月生活補助費 |
---|---|
碩士 | NTD 8,000(USD 200) |
博士 | NTD 10,000(USD 333)起 NTD 10,000 – 文學院、社會科學院、法律學院、管理學院 NTD 15,000 – 理學院、工學院、醫學院、生物資源暨農學院、電機資訊學院、公共衛生學院、生命科學院 |
*國際學院提供的獎助學金請參考網站內容:https://i.ntu.edu.tw/
*重點科技學院提供的獎助學金,於學生錄取後會email通知申請流程
(備註: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,第二學期開始,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;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並提供收據給國際處後,再行補助。)
領取年限:
碩士生 ≤ 2年
博士生 ≤ 4年
續領條件:
每學年由學院進行續領審查
申請方式:
欲申請者僅須於學位生線上申請系統中勾選申請即可,不需另外提供資料。
申請對象:
申請博士學位國際學生皆可申請
獎助內容:
– 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: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40,000 (USD 1,333)
– 勤學博士生獎學金: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20,000 (USD 667)
年限:
– 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≤4年
– 勤學博士生獎學金 ≤3年
續領條件:
獲獎人於每學年獎勵期間結束前一個月,須提出該學年度之學習成績、學術成果、作品產出及參與國際化活動等之完整報告,送交所屬申請單位進行評量及審核下一學年度之續領資格。
申請方式:
欲申請者僅須於學位生線上申請系統中勾選申請即可,不須另外提供資料。
備註:僅限九月入學。保留學籍者取消受獎資格。逕博學生請參考教務處的獎學金說明。
申請對象:
國籍:來自貝里斯、瓜地馬拉、海地、巴拉圭、聖克里斯多福、聖露西亞、聖文森7個友邦國
名額:每學年30名
獎助內容:
每學期學雜費減免/補助上限 NTD 65,000 (USD 2,167)
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8,000 (USD 267)
(備註: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,第二學期開始,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;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並提供收據給國際處後,再行補助。)
續領條件:
碩士班:每學年學業總平均須達 GPA 3.5(含)以上
博士班:每學年由學院進行續領審查
領取年限:
碩士生 ≤ 2年
博士生 ≤ 4年
申請方式:
符合資格之受獎者將自動申請此獎學金,不需另外提供資料。
對象及資格:
應屆於本校畢業並已獲碩士班或博士班錄取之國際學位生、僑生、港澳生;錄取碩士班新生,其申請前一學期之班排需為前50%。
獎勵金額及發放方式:
碩士班:NTD 100,000 (USD 3,333);於完成第2及第3學期註冊後,分別發放 NTD 50,000 (USD 1,667)。
博士班:NTD 200,000 (USD 6,666) ;於完成第2學期註冊後,發放 NTD 50,000 (USD 1,667) ,接下來連續3學期完成註冊後,分別發放 NTD 50,000 (USD 1,667) 。
續領條件:
每學年由學院進行續領審查。
申請方式:
符合資格者將自動受獎。
備註:若同時獲得本校其他獎學金者,仍可同時領取本獎勵金;若獲得政府或其他獎學金者,除非該獎學金有特別規定不得領取其他獎學金者外,皆可同時領取本獎勵金。
申請對象:
國籍:來自奧地利、捷克、愛沙尼亞、匈牙利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、波蘭、斯洛伐克8國
獎助內容:
每學期學雜費減免/補助上限 NTD 65,000 (EUR 2,010)
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8,000 (EUR 256)
(備註: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,第二學期開始,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;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並提供收據給國際處後,再行補助。)
續領條件:
碩士班:每學年學業總平均須達 GPA 3.5(含)以上
博士班:每學年由學院進行續領審查
領取年限:
碩士生 ≤ 2年
博士生 ≤ 4年
申請方式:
符合資格之受獎者將自動申請此獎學金,不需另外提供資料。
申請對象:
國籍:來自英屬維京群島
獎助內容:
每學期學雜費減免/補助上限 NTD 65,000 (USD2,167)
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8,000 (USD 267)
(備註: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,第二學期開始,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至多新臺幣6.5萬元;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、論文指導費、保險、住宿及網路使用、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受補助生需自行負擔。學雜費補助須由學生先繳交學雜費並提供收據給國際處後,再行補助。)
續領條件:
碩士班:每學年學業總平均須達 GPA 3.5(含)以上
博士班:每學年由學院進行續領審查
領取年限:
碩士生 ≤ 2年
博士生 ≤ 4年
申請方式:
符合資格之受獎者將自動申請此獎學金,不需另外提供資料。
我國政府獎學金
請留意以下獎學金需直接向相關部會機關或臺灣駐海外代表處申請。臺大無法受理此獎學金的申請或提供詳細説明。如您對此獎學金有任何問題,請直接聯繫相關部會機關。
申請對象:
受獎對象以邦交國學生為原則。但外交部基於特殊考量得授予其他國家學生。
獎助內容:
– 來臺及返國最直接航程單程經濟艙機票各1張
– 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33,000(USD 1,100)
– 享學雜費優惠
領取年限:
碩士生 ≤ 2年
博士生 ≤ 4年
申請方式:
由申請者自行向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辦公室申請
申請對象:
國籍為外交部獎學金名額以外之國家
獎助內容:
– 每學期學雜費補助上限 NTD 40,000
– 每月生活補助費 NTD 20,000
領取年限:
碩士生 ≤ 2年
博士生 ≤ 4年
申請方式:
由申請者自行向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辦公室申請
申請對象:
申請就讀博士班一年級之新生。(備註 : 以香港、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,不具申請資格。)
獎助內容:
– 每月獎學金 NTD 40,000
領取年限:3年(於三年內畢業者,獎勵至畢業當月止。)
申請方式:
欲申請者請參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網站資訊
其他獎助學金
以下獎助學金將由各提供單位自行核發。
獎學金將授予於特定領域修習之學生,各學位皆可申請。此獎學金適用於太平洋島國論壇成員國及臺灣承認的大學。
申請對象:
– 國籍: 須來自太平洋島國論壇成員國
– 年齡:40歲以下
獎助內容:
– 學雜費補助
– 生活費
– 醫療險
– 教科書
– 來回機票
申請方式:
由申請者自行向PIF申請
申請對象:
– 國籍:「東南亞教育部長組織」(Southeast Asian Ministers of Education Organization, SEAMEO)成員國之國民,包括汶萊、柬埔寨、印尼、寮國、馬來西亞、緬甸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、越南及東帝汶
– 學程:全球農業科技與基因體科學碩士學位學程
– 年齡:35歲以下
獎助內容:
– 學雜費補助
– 生活零用金
– 日用品補助
– 健康保險
– 來臺機票補助
– 教科書籍
領取年限:2年
申請方式:
由申請者自行向SEARCA申請